邵兴庄


  明永乐年间(1403-1424年),另一说为明崇祯年间(1628─1643年),邵姓建村,以姓命村名曰邵家庄。1981年,因与留格庄镇之邵家庄重名,取“兴旺发达”之义,更名邵兴庄。
  邵兴庄位于凤城街道办事处垛山西麓,地处东经121°15′,北纬36°44′。东与新安村相连,北与东迟格庄相接,西与荣家庄相交,南与北河沟村为邻。距海阳市政府驻地10公里,隶属凤城街道办事处。
  全村辖区总面积约2.25平方公里,其中耕地53.3公顷,适宜种植的农作物主要有小麦、玉米、地瓜、花生、大豆、蔬菜、苹果等。
  2018年,全村有171户,473人。有邵、郝、于、薛、杨、莱、丛、赵、李等9姓,均为汉族,其中邵、郝两姓人口较多。

  1954年,农村经济总收入2.1万元。1978年,农村经济总收入12.2万元。2002年,农村经济总收入588.98万元,第一、二、三产业占农村经济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2%、29%、39%,人均纯收入为2230元。


[大事记]

  1942年本村解放。
  1947年11-12月国民党五十四师侵占凤城期间,盘踞村东垛山,本村村民邵文秀被杀。
  1953年本村第一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,社长邵崇禄,副社长丛仁,会计邵承号,13户组成。
  1954年本村第二个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,社长邵文珊,副社长邵文,会计邵承祥。
  1957年本村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,社长邵崇禄,书记郝斌。
  1965年在村北建起第一座水库。
  1976年在村南建第二座水库,1979年竣工,库容8万立方米。

  1982年在村东修建大口井1座。

        2008年投资15余万元为村民购置纯净水设备。

        2012-2014年投资30余万元村级主要道路硬化、亮化;投资120余万元建设文化娱乐广场;100余万元新建村两委办公楼、医疗卫生室。

        2018年在村南建设村民文化主题公园。


[社会进步]

  文教科技1934年,本村始建小学。1940年,有学生20人左右。1983年有2个班,学生49人。村党支部历来重视教育,大力支持学校的校改建设和教学工作,连续多次被评为本镇优秀单位。自建国至2002年,本村共考取大中专院校者16人。
  人民生活解放前,村民常年人均粮食不足100公斤,生活只能半年糠菜半年粮。建国后,村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。1957年,全村人均粮食225公斤。1975年,人均粮食250公斤,全村收入12.5万元。2000年,全村人均存款3500元。2002年,全村有各种运输车辆56辆,摩托车62辆,电话70部,电冰箱40台,洗衣机6台。
  村庄建设1989年,村统一规划街道、房屋建设,村民住房由过去草房变成崭新的瓦房,街道畅通,环境整洁。2002年,人均住房面积25平方米。
  集体福利1978年,购买16mm电影放映机1台,自放电影。1980年,村投资3万元,全村用上电网供电。1997年,投资12余万元,修建自来水蓄水池,村民用上了自来水。2001年,投资3万余元,全村70%的户安上了程控电话;投资3万余元,安装上有线电视。2002年至今每年为村民每人发放200余元福利物品。

[组织建设]
  中共基层组织建设1945年,高丽轩介绍邵伍加入中国共产党。翌年,邵伍发展郝斌入党。1947年,又发展郝安等7名党员。同年建立了党支部,邵伍任党支部书记。1947年秋天,开展了土改复查运动。其间,组织10余人参加支前工作,先后动员参军参战者20余人,其中为革命牺牲6人。1951年,开展了镇反运动,本村镇压了恶霸地主邵玉玺。1949年党组织公开,全村有党员19名。2002年,全村有党小组3个,党员31名。曾任村党支部书记的有邵伍、郝斌、于兆仁、郝云、邵洪臣、邵焕军、郝福、邵克华。2015年至今邵春强任党支部书记。

  基层行政组织建设1942年4月,村设村公所。1943年改称村政府。1958年,改称大队管理委员会。1968年6月,大队管理委员会改称大队革命委员会。1980年12月,复称大队管理委员会。1984年,始称村民委员会,下设民政、调解、民兵、治安、妇女等组织。曾任村行政主要负责人的有邵宝同、郝丕山、薛会、邵崇禄、郝先、丛仁、邵克伦、邵洪臣、邵焕军、郝福、邵成友、邵克华。1999年4月,实行首次村委会直接选举,邵克华当选为首任村委会主任连任八届。邵春强任第九届、第十届村委会主任。


[人物]

【功德榜】


榜1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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榜4:

【人物简介】邵承泽1929年生,中共党员。1948年参加人民解放军,1976年转业地方,曾任定陶县供销社副主任、济菏铁路工程指挥部菏泽分部副指挥长、菏泽行署计划委员会副主任、菏泽地区物资局局长、菏泽地区行署铁路建设办公室主任、菏泽地区计委主任、菏泽地区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、菏泽地区土木工程学会会长等职。
  邵文进1930年生,中共党员,中国法学会和山东法学会会员。1946年参加人民解放军,1950年赴朝作战,同年12月负伤回国,并转入省政府工作。曾任秘书、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、齐鲁石油化工总厂科研室政工组长、新华印刷厂党委常委兼政工组长、新华书店办公室主任等职。1978年10月,调山东省人民检察院。1986年,曾主编法律常识丛书《刑事诉讼问题解答》。
  邵谦1932年8月生,中共党员,副主任医师。1945年8月参加工作。曾任卫生员、医师、主治医师、副院长、顾问等职。发表医学科研论文10篇。曾立二等功3次,三等功1次。
  邵洪兴1934年12月生,中共党员。1950年参加工作,曾任报务员、报话班长,公社副书记,烟台地委办公室干事,市政府办公室副科长、科长,市政府信访处副主任、市委信访办公室副主任等职。曾立三等功1次。1956年出席山东省首届先进生产者代表大会,被授予山东省先进生产者称号,多次被评为市、省信访系统先进工作者。
  烈士名录    于兆宗  郝珠  邵云 郝安  邵珊  邵文祥